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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卡通违反《反洗钱法》被罚39.4万元,ETC服务已暂停数月

来源:凤凰网财经 发布时间:2018-06-21 浏览次数:2057

6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下称“央行”)发布反洗钱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其中,因河北一卡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河北一卡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者可疑交易报告,央行对该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共计罚款人民币39.4万元,处罚日期为2018年6月14日。

 

  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河北一卡通因违反《反洗钱法》第32条有关规定,被罚款人民币三十六万元,其高级管理人员刘耀霞,直接责任人延妮娅、徐猛、李萌,分别被处以人民币二万元、八千元、三千元、三千元的罚款处理。

  另据媒体报道,此前的2017年12月,河北一卡通曾因违反预付卡业务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4万元人民币。

  工商资料显示,河北一卡通成立于1996年7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徐建新,公司经营范围包括ETC预付卡发行与受理;计算机、通讯设备的租赁;IC卡应用产品及网络系统的技术咨询等业务。

  凤凰网WEMONEY注意到,除央行两次处罚外,河北一卡通因ETC储值卡等多方面问题,多次在河北省网络问政综合服务平台被消费者举报。河北一卡通官网发布公告称,因公司系统升级改造,自2018年2月23日起,一卡通ETC服务处于暂停状态。截至发稿前,河北一卡通ETC服务仍未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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