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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又对两家支付机构发出超过3000万元的大额“罚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31 浏览次数:1805

        中国人民银行30日公布,针对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和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两家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监管的工作要求,整肃支付市场秩序,切实防范和化解支付风险,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分别对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和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开展了支付结算业务执法检查。

  此次针对两家机构的处罚力度不小。中国人民银行综合考虑卡友公司、付临门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卡友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2万余元,并处罚款2490万余元,合计处罚金额2582万余元;对付临门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47万余元,并处罚款744万余元,合计处罚金额892万余元。

  同时,为防范金融风险,两家非银行支付机构一年内有序退出严重违规区域的银行卡收单业务。卡友公司退出贵州、西藏、重庆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银行卡收单业务;付临门公司退出四川省的银行卡收单业务。

  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经查实,卡友公司存在违反收单交易信息管理规定、违反收单外包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违反变更事项管理规定、违规留存银行卡敏感信息、未落实商户现场检查制度、违反收单结算账户设置管理规定等违规问题。检查还发现,卡友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完整保存交易记录、严重违反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等违规行为,且存在消极配合人民银行检查监督的情况。付临门公司存在违反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违反收单交易信息管理规定、违反资金结算相关规定、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违反收单外包业务管理规定、未落实商户现场检查制度、违反风险监测管理相关规定、违反收单结算账户设置管理规定等违规问题。

  2018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对支付机构的各类处罚“节奏”明显加快。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与支付相关的各类“罚单”已经超过57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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